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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折】包養惡鄰~多金男之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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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733.8折 會 員 價 NT$73 市 場 價 NT$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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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190
作者:
隋芸
出版日期:
2008/12
分級制:
限制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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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機男追女,天羅地網,一切盡在掌握中;
天真女被追,憨中帶嬌,玩弄全是破綻!

她叫祝莞爾,自認善良可愛,平日最愛看帥哥,
可,只因為這麼個小小嗜好,老天爺竟害她「引狼入室」,
她真的以為,蹲在她家門口的高中生,是隔壁人家的,
看他長得白白淨淨、唇紅齒白,完全是她高中時白馬王子的型,
一時同情心大發,大姐姐就這麼順手將少年仔給牽回家,
誰知道,這「扮豬吃老虎」的爛人,竟然是個貨真價實的男人!
原來他姓莊不姓林,莊昏曉是不是?而且還是剛搬來的惡鄰,
聽說年輕有為,家世顯赫,什麼沒有,就人俊錢多罷了……。
而這人,爛到谷底的給天借膽裝蒜,趁著她一個不注意,
就在她的屋簷下奪去她的初吻,更過份的是這男人還天天私闖她家、
夜夜躺上她的軟床、時時壓上她的人,最後,
他那張清秀的俊臉,還嘲笑地挑眉,對她小巧胸部很有意見,
這、這是什麼爛鄰居?惹得她氣得直跳腳就算了,
壞心惡鄰竟然還想拐她回家,還敢放話,娶她,只需半年時間。


 

精彩章節搶先閱讀

 

第一章

事情是怎麼發生的呢?容我好好想想。

  應該是在春節前一個星期,隔壁的林阿姨來拜託我,說她和丈夫明天就要回老家過年,但兒子下學期就要大學聯考了,耽誤不得,只能讓他一個人留在這裡,麻煩我幫忙看一下。

  同時手上還端著一鍋熱騰騰的鮮雞湯,香味撲鼻,迫使我的唾液加速度分泌著。

  來不及思考,我馬上答應,送走放心的林阿姨,將雞湯喝個碗底朝天,摸摸肚子,打個飽嗝,便洗澡上床睡了。

  一覺睡到大天亮,然後,悠哉地去看店,誰知臨近春節,客人多,偏偏小妹又請假,這一整天,我簡直是忙到天昏地暗,直到下午五點才有空坐下休息。

  趁此機會,還是介紹一下吧,我叫祝莞爾,祝福的祝,莞爾一笑的莞爾,名字還算可愛。大學畢業後和朋友開了間服飾店,兩年下來,佛祖保佑,沒虧本,還可以勉強養家糊口,因為店裡雇用了一名工讀小妹,也可以算是個老闆娘。

  「怎麼一個人?小妹呢?」門口進來一個女人,牛仔褲配皮靴,襯得那雙美腿更加修長,身材窈窕高挑,肉都長在該長的地方,五官鮮明,眉眼精緻,配上一頭長捲髮,更加嫵媚動人。

  這位美人,就是和我同甘共苦兩年的合夥人楊遲遲。

  「男朋友過生日,怎麼能不放人?」我趕緊將腳放在她大腿上,示意幫我按摩,不是吹的,遲遲按摩的技術絕對是一流的。

  遲遲雙手按捏著,忽地蹙眉:「妳說,連小妹也有男朋友了,我們倆是不是該象徵性地努力一下。」

  我豎起三根手指,信誓旦旦:「我對天發誓,已經努力過了。」

  遲遲瞥我一眼:「就那幾次相親?」

  就那幾次?居然說得如此輕鬆!前段時間,我們家族除本人之外,最後一名單身女,爸的三表妹的大女兒的老公的姐姐結婚了。我媽參加完婚禮,心情鬱悶,便牽著我家旺財去散心,誰知就在公園中,旺財和一條小巴戈天雷勾動地火,兩人……不,兩犬居然在眾目睽睽之下作起了露水夫妻。

  連旺財都有主了!這下子,我媽再也看不下去了,馬上安排了一連串的相親,並放話如果我敢不去,便斷絕母女關係。

   ☆ ☆ ☆

第一個相親對象在坐下後便將我上下打量一番,然後將眼皮一翻,陰陽怪氣地說道:「女孩子不能吃太多,胖了很難看的,我呢,最喜歡的就是骨感美的女人,像外國模特兒那樣就剛剛好。」

  我頓時變成硬度十足的大理石,天可憐見,本人雖不瘦,但從小體重都在正常範圍內,從未超過標準。

  更重要的是,對面這位要求骨感美的仁兄卻是名身高不足一百七十公分體重絕對超一百公斤,是本人兩倍胖!不怕不怕,人家愛迪生也是試了幾千次才找到鎢絲的,更何況是好男人。

  就這麼安慰著自己,我開始了第二次相親;這次是個打扮時髦,略嫌花俏,可那雙閃著精光在我身上梭巡的眼睛還是讓本人飽受摧殘的自信心稍稍有所恢復。但交談十分鐘後,他便一臉得意地向我講述了他和他的女人的故事。從中可以得知,這位種馬的興趣實在廣泛,下至十八歲,上至四十歲,環肥燕瘦,來者不拒,彷彿不是來相親,而是來……

  末了,還握住我放在桌上的小豬蹄,瞇眼作個誘惑的姿勢,道:「怎麼樣,晚上去酒店玩玩吧。」

  我抽回手,放了張在來之前的路上某某醫院贈送免費的身體檢查優待卷,默默地走了出去。

  第三位是個戴金框眼鏡文質彬彬的讀書人,開始時氣氛挺不錯,但吃到最後他卻一直沒有要走的意思,我也不好意思催促,幸好服務員終於按捺不住,走過來請我們結帳。

  我暗暗鬆了口氣,整整衣服準備出門,誰知讀書人拿過帳單,看了十分鐘,點點頭,放下,然後……若無其事地對我談起了凱撒的政治建設!

  在那刹那,我瞄了眼看見,一旁的服務員臉部神經不自覺地抽搐了三下。

  想了想,咱們女孩子都能頂半邊天了,帳單當然也得頂一半,便和他商量道:「我們分開付吧。」讀書人點點頭,再次拿起帳單,再次看了十分鐘,放下,然後……面不改色地和我談起了米蘭昆德拉的名言。

  電光石火間,明白了,原來是等我付帳呢,趕緊掏出錢包,結了帳,想拉他走人。

  可讀書人卻按住我,轉頭對服務員道:「麻煩給我們開張發票。」然後再轉頭對我解釋:「我們公司可以報帳。」我呆呆地看著他將發票小心翼翼地放在皮包夾層中,在那瞬間,突然覺得窗外似乎有雷閃過,出來之後,正想著如何脫身,卻聽讀書人說道:「我覺得和妳滿合得來的,我們明天再約時間吃飯……不過,還是妳打電話給我吧。」

  「為什麼?」他轉過頭來,微笑:「因為我的手機只接不打。」

  「……」第四位是名身材高大的猛漢,一上來便將要求說得清清楚楚,希望能找個上得廳堂下得廚房,在外是貴婦在家是蕩婦,化妝之後能傾國傾城;卸妝之後能清純可人,外加溫柔賢淑三從四德,對丈夫罵不還口打不還手的女人。本人實在不敢高攀,只好趕緊退下。

  最後一位,便是傳說中的大boss,和他見面是在一間有濃濃香氣的咖啡店中,午後淡淡的陽光下,boss的臉,完美得不像是真人,看見我,他起身,紳士地拉開椅子請我坐下。

  我打起精神,和boss從詩詞歌賦談到人生哲學,再從人生哲學談到詩詞歌賦,聊得不亦樂乎,相見恨晚,心裡樂得開了花,英俊、儒雅、斯文、有禮,連生辰八字,星座血型都合得不得了,這麼個打著燈籠也難找的人居然被我給撿到了,原來前四次犧牲是有價值的!

  正在心中狂笑,忽聽得boss用他那清雅的聲音說道:「妳是個好女孩。」

  我故作害羞地垂頭:「沒有啦。」

  他繼續說道:「所以我更要和妳說清楚。」

  「嗯?說什麼?」我疑惑地抬頭,卻看見一位混血帥哥不知何時坐在了他旁邊,boss握住帥哥的手,輕聲說道:「這位是我的男朋友。」胸口猶如生生挨了一掌,震得我氣血翻騰、五臟俱焚、頭昏眼花、全身抽搐,差點命斃當場。

  「對不起。」boss一臉愧疚:「家人並不接受我的選擇,執意要我相親,妳是個好女孩,可是我……」

  算了,輸也要輸得漂亮,我將淚水生生吞下,緊握了下兩人交握的手,乘機吃吃豆腐:「你們要幸福,加油。」說完,深吸口氣,悲壯地轉身,回家養傷。以上,便是我如悲劇般的愛情挫折史。

☆ ☆ ☆

  遲遲看又勾起了我慘痛的回憶,心中不忍,提議道:「走吧,請妳吃火鍋。」一聽有飯可以吃,我馬上忘記過去地跟著去了。

來到火鍋店,立刻點了平時最喜歡的最愛的食材,和遲遲一起埋頭痛吃。

  不知不覺,四杯黃酒下肚,突感到內急,趕緊去解決,誰知從洗手間出來,竟與一人撞個滿懷,我沒站穩,一屁股跌到地上,

  痛得呲牙咧嘴,淚花直冒,還沒回過神來,頭頂便傳來一陣謾駡:「臭娘們,沒長眼睛呀,不想活了,連我都敢撞,去你媽的……」

  我抬頭,看清楚了,是個頭髮染得五顏六色的小混混,左手臂上有條粗糙龍形的刺青,也許是為了要讓人看見,大冬天的也將袖子挽上。

  見他還在喋喋不休地問候著我家歷代祖先,我站起身來,整整衣服,雙手作個暫停的動作:「等等。」他一時反應不過來,便停下,疑惑地看住我。

  趁此機會,我運氣提神,一鼓作氣說下去:「雖然是強人所難,但,還是請睜大你那雙瞇瞇眼看清楚,我們相撞的地點距離女洗手間門只有一公尺,為什麼你會在這出現?是情不自禁想進去還是故意想偷看,如果是情不自禁想進去代表你想成為女人,歡迎你去開刀變性加入我們的行列,如果是故意想偷看,你一定是個大變態,請不要怪我無情,本人會馬上打電話通知警察。」

  這時,剛好一個四五十歲的阿姨從洗手間出來,聽見我最後一句話,立即緊張地問道:「誰?誰想偷看?」

  我向前一指:「他!」

  小混混一口氣沒緩過來,瞪大眼,指著自己:「我?」

  我攤攤手:「看,他自己都承認了。」那阿姨握緊自己的衣襟,罵道:「哪裡來的小子,我都可以當你媽了,還偷看我,真要不得!」因為害怕小混混獸性大發,繼續對她做出不軌行為,趕緊跑開。

  小混混被我氣得火山爆發,臉漲得比火鍋中的辣椒還紅,「妳、妳……」他用顫抖的手指住我,最後嚥不下這口氣,便伸出手,一巴掌向我搧來。

  我矮身躲過,然後……拔腿向遲遲跑去,一路上不敢回頭,卻感覺得到小混混在後面咬牙切齒面目猙獰,發誓要將我碎屍萬段地追著。

  誰知就在轉彎處,反應慢了點,居然被小混混拉住了帽子,心裡「咯噔」一聲沉下去,完了,這次踢到鐵板了,還好老天有眼,就在小混混舉起手狠狠向我臉上搧來時,遲遲出現了,一個正踢腿,便將小混混踢翻在地。

  忘了說,遲遲爸是武術館館長,她從小苦練中國功夫,成績斐然,曾瞬間撂倒兩個大漢,所以,小混混只能自求多福。

  但我高興得太早,不知從哪裡鑽出了小混混的同夥,六個人將我們團團圍住,遲遲再厲害,有我這個拖油瓶在,也沒什麼勝算,心裡再「咯噔」一聲,完了,這次踢到的是塊燒得通紅的鐵板。

  火鍋店的客人很多,看見打架,都紛紛避讓,一時之間,到處是碗盤破碎聲,人的尖叫聲,吵雜不堪,就在這時,一個人說道:「住手。」聲音不大,卻透著濃濃的威嚴,有種讓人不自覺服從的魔力。

  我轉頭,看見一個男子站在門口,黑色的風衣,高而英挺,一雙眼睛很深邃,像能夠看穿人心,燈光在他臉上投下深沉的陰影,他這個人也是深沉的,氣度不凡的,但那種氣度,不是正氣,卻也因為如此,更增添了一股吸引力。

  「華哥?」小混混連忙點頭哈腰:「不知道您在這,打擾您吃飯了,真對不起,我們馬上把這兩個女的解決了。」

  「放了她們。」那男子發話。

  「啊?」小混混楞了楞,但不敢違抗,連忙讓包圍著我們的那幾個人散開。

  這時,火鍋店的經理趕來,看見那男的,也連連道歉:「華先生,是不是小店有什麼地方服務不周?」

  「不關你們的事。」那男子道:「是我手下一時衝動動手,你查查損失了多少,還有,那兩位小姐的帳,也記在我這。」

  「不用了!」遲遲拿出錢,擱在桌上,淡淡說道:「多謝好意,還是讓我們自己付吧。」說完,想拉著我走,但小混混卻攔在前面:「華哥沒叫走你們敢走!」

  遲遲蹙眉,轉頭看著那男子,男子也直視著她,眼中有絲灼灼的光,這樣看著看著,隔了許久,他作個手勢,示意手下放人,遲遲便拉著我快步走了出去。

☆ ☆ ☆

  來到街上,被冷風一吹,我立刻打了個寒噤,像回到了現實,而剛才,則更像一場夢,不禁問道:「那人是誰呀?好像來頭不小。」

  「不知道,不過看樣子不是什麼好人。」遲遲看看錶:「才七點,我們到哪玩玩去吧?」

  我連連求饒:「今天站了一整天,剛才又被那小混混追殺,累死了,我想回去休息。」看在今天營業額的面子上,遲遲只好作罷,我千謝萬謝,趕緊騎車回家。

  可能因為喝多了些,電梯才剛動起便有點噁心,我靠在角落中,閉眼假寐,有一搭沒一搭地聽著旁邊的兩個人閒聊。

  「我們這棟樓今天是不是有人搬家呀,怎麼中午看見搬家公司的車子停在樓下。」

  「對呀,好像是十六樓的吧。」十六樓不就是我住的樓層,沒聽說有誰要搬家呀?正疑惑著,電梯到了,我聳聳肩,走了出去。

  來到自家屋子前,掏出鑰匙打開門,正準備進屋,眼角卻瞥見隔壁林阿姨家門前站著一個人,牛仔褲,黑色羽絨衣,圍著條米色圍巾,左手正拿著鑰匙開門,右手提著一個超市塑膠袋,裡面裝滿了食物。

  一定是林阿姨的兒子吧,我猜測,林阿姨一家是三個月前才搬來的,而且她兒子一向都是住校,高三學生,連星期天都要補習,不能回家,所以我也從沒見過他。

  突然想起林阿姨的託付,頓時覺得過意不去,自己出去大吃大喝,卻讓一個高考生吃速食麵,確實過分了點。

  想到這,便開口招呼道:「那個……那個……」一時也不知該怎麼稱呼他,只好硬著頭皮叫道:「那個……弟弟,你過來吃飯吧。」他轉過頭來,看著我,隔了會兒,突然意識到我是在和他說話,眼中出現詫異的神色。

  「你媽媽臨走時拜託我照顧你。」我解釋道:「你還沒吃飯吧,我馬上幫你準備。」他站在原地,靜靜盯了我好一會,不知是不是錯覺,我竟看見他眼中有道光一閃而過,然後,他慢慢走了過來,依舊什麼話也沒說。

  我讓他進屋,招呼他坐下,然後趕緊進廚房張羅飯菜,幸好平時訓練有素,二十分鐘將飯菜擺上桌,可這小子卻連個謝字都沒有,便徑直坐下,埋頭吃了起來。不過說真的,這小子長得真不賴,白白淨淨,清清秀秀,唇紅齒白,更可貴的是,沒有染髮,沒有把頭髮剪得像觸過電的獅子頭,沒有穿耳洞、舌環、鼻環,沒有刺青。

  整個就是當年我高中時期喜歡的那種王子類型,正在回味那段年輕歲月,他忽然抬起頭,與我對視。

  「怎麼了?」我有些心虛,偷看居然被捉個正著,他不會以為我是個色阿姨吧。

  他看著我,說了我們認識以來的第一句話:「我吃完了,謝謝,手藝很好。」

  我有些意外,這小子還是挺有禮貌的,便微笑道:「應該的。」他站起身,淺淺一笑,說了我們認識以來的第二句話:「明天晚上我想吃蘆筍炒蝦仁、麻婆豆腐、還有番茄炒蛋……暫時就這些吧,明天見。」說完,他轉身,打開門,走了出去,留下目瞪口呆的我,這,這算什麼!

☆ ☆ ☆

  第二天,由於店裡事情多,耽擱了不少時間,等我買菜回家時天已經黑了,在電梯上不禁有些不安,那小子會不會已經吃了,糟糕,不會以為我是故意的吧,難不成他已經打電話向他媽媽告狀了?唉,人家林阿姨平時對我挺好的,這下子……唉。

  才想到這裡,電梯就到了,我提著大包小包走出去,誰知看見眼前的情景,頓時楞住。

  那小子居然坐在我家門口,膝蓋上放著筆記本,正靜靜玩著遊戲,聽見聲響,他抬起頭來,看著我。

  我急急說道:「不好意思,今天店裡有事,晚了點……那個……怎麼不在家裡等?」

  他起身,走過來接過我手中的菜,緩緩說道:「在這等,比較方便。」

  我不解,也來不及再問,馬上開門進屋,馬不停蹄地進入廚房,蒸煮煎炸燜煨,弄得手忙腳亂,大冬天還出了一身汗。

  終於不辱重命,將他昨天點的菜都搬上桌,還是和昨天一樣,不等人叫,那小子便坐下,埋頭吃起來,我則邊吃邊偷看他那張俊臉,沒辦法,食色性也,雖說他年紀小,但果子再青也是果子。

  我夾起塊豆腐入口,只覺又嫩又滑,就像他的臉,皮膚好得吹彈可破,簡直讓人忍不住想伸手去蹂躪。

  不行不行,我握緊手,竭力壓制住想捏他的慾望,默默唸道,不能猥褻未成年,不能猥褻未成年。

  「妳說什麼?」他抬頭問道。

  「我在問你菜還合胃口嗎?」

  他點點頭,接著又說道:「不過湯好像鹹了一點,以後少放點鹽吧。」

  「是嗎?呵呵。」我皮笑肉不笑,臭小子,煮給你吃就不錯了,居然給我挑三揀四,還以後,說得好像要伺候你一輩子,想得美!

  「對了,你今天在門外等了很久嗎?」我突然想起來。

  「一個小時而已。」他淡淡說道。在外面坐了一個小時?心中湧起一股感動,居然有人願意蹲在門外等一個小時,就為了吃我做的飯?

  「當時我都打算走了,以為妳嫌麻煩,不想為我弄飯,所以才這麼晚都沒回來。」他繼續說道。

  「嫌麻煩?」我有些心虛,連忙否認:「怎麼會呢?我怎麼會嫌麻煩?呵呵,不麻煩不麻煩。」 

  「既然妳不嫌麻煩,那我就放心了。」他慢慢放下筷子,看著我,微微一笑:「明晚我想吃糖醋排骨,杏仁豆腐,魚香荷包蛋。」我保持著笑容,直至嘴角僵硬。

  祝莞爾,妳又中計了!正在後悔不已時,手機響了,一看,原來是遲遲打來的。

  我走到陽台,按下通話鍵:「遲遲,怎麼了?」

  「我在酒吧,遇到了昨天那個男人,他一直纏住我不放,煩死了,我已經和他談好,等會跟他拼酒,如果我贏了,以後就不准再來找我。」遲遲開始摩拳擦掌。

  「那輸了怎麼辦?」

  「我會輸嗎?」想想也是,遲遲酒量天生就厲害,至今為止還沒有遇見對手,但我還是很好奇:「如果妳輸了會怎麼樣呢?」

  那邊突地傳來一個低沉而有磁性的聲音:「如果輸了,她就做我女朋友。」接著,不管這邊目瞪口呆的我,他掛斷了電話,我拿著電話站了許久,不知為什麼,總覺得這次遲遲……很危險。

  我蹙眉,轉身,卻撞到一堵肉牆,一時沒站穩,竟然向後倒去,幸好一雙手將我穩穩拉住,「沒事吧。」他問道。

  我撫摸著胸口,驚魂甫定:沒事才怪!這可是十六樓,如果摔下去以我的體重一定會砸出個大坑,回過神來,我開始興師問罪:「你幹嘛出來?」

  「想來跟妳說一聲,我吃完了,另外再要一樣東西。」他一把奪去我的手機,迅速在上面輸入一串號碼,並按下通話鍵,等到他褲袋中手機鈴聲響起,我才醒悟,他要的是我的手機號碼。

  「以後我就不用在門口等了。」他將手機還給我,我接過,唸出他輸入的自己的名字,昏曉。

  「原來你叫林昏曉。」

  「妳呢?」他問:「妳叫什麼名字?」

  我雙手抱在胸前,認真地看著他:「姐姐。」

  他皺眉:「姐姐?」

  「真乖。」我踮腳摸摸他的頭髮:「沒錯,以後就叫我姐姐,好了,進去吧,外面挺冷的。」可他一動不動,擋在落地窗前。

  「幹什麼?」我瞪眼。

  他不回答,只挑挑眉毛。

  隆冬臘月,天寒地凍,實在不是爭意氣的時候,我只得妥協:「祝莞爾,祝福的祝,莞爾一笑的莞爾。」

  「祝莞爾。」他重複著:「祝莞爾。」

  「別沒大沒小的,還是得叫我姐,不然以後就自己吃速食麵,聽見沒?」我威脅。

  他不以為然地瞥我一眼,轉身走到沙發上坐下,自顧自地打開電視看了起來。

  「都要考大學了還看電視?」我邊關落地窗邊咕噥,但他不理我。

  「對了,你媽打電話來過嗎?」我有些怕他告狀,旁敲側擊,還是不理我。

  「林昏曉。」我指名道姓,這次他有所行動,抬起頭來,看著我,「昏曉。」,他說:「叫我昏曉就可以了,不用加姓。」昏曉,還陰陽呢!我把一大袋垃圾遞給他,吩咐道:「拿去丟了。」他也不反抗,提起垃圾便往外走,等他剛跨出門,我立即將門關上。

  「妳幹嘛?」他敲門。

  「自己回家複習。」我收拾碗筷,進廚房洗碗,不再管他。

第二章

  第二天應該是遲遲看店,我便在家矇頭大睡,迷迷糊糊中被電話吵醒,接起來一聽,是小妹打來的,說是遲遲一上午都沒來,我馬上清醒了,糟糕,遲遲昨晚和那人拼酒,不會出事了吧。

  連忙打她手機,可始終打不通,馬上盥洗完畢,飛車趕到她家,敲了好久的門,也沒動靜。

  正猶豫著要不要報警,門忽然打開,一個高大的身影出現在我眼前,黑色的大衣,陰沉的氣質、深沉的雙眸,是那個華哥?我驚得下巴快掉到地上,他怎麼在遲遲家裡?

  「來找遲遲?」他問道,我呆呆地點點頭。

「她正在發起床氣,脾氣不太好。」他將我讓進屋,然後拿起大衣,微笑道:「我叫華誠,現在有點事,先出去一下,中午再回來。」等到房門關上一分鐘後,我才鬆一口氣,馬上奔到臥室一看,只見遲遲坐在床上,衣衫不整、頭髮凌亂、雙眼呆滯。

  我心中一陣絞痛,撲上前去抱住她,鼻涕與眼淚狂飆:「親愛的!都是我害的,如果我沒有去惹那個小混混,妳就不會出手幫我,妳不出手幫我,就不會被華誠盯上,妳不被他盯上,就不會去跟他拼酒,不去跟他拼酒,就不會被他灌醉,不被他灌醉,妳就不會被吃乾抹淨連渣都不留下了!」

「給我把鼻涕吸回去,噁心死了。」遲遲推開我,皺眉道:「什麼吃乾抹淨連渣都不留下,妳在說什麼?」

  我聽話地吸吸鼻子:「難道妳不是被他給……」

  「沒有。」斬釘截鐵的語氣。

  我好奇心被勾起:「那到底是怎麼回事?」遲遲往後一仰倒在枕頭上。

☆ ☆ ☆

原來,昨天掛上電話後,兩人便面對面坐下,你一杯我一杯地拼起酒來。

  眼看桌上的空酒瓶逐漸增加,可華誠依舊面不改色,遲遲心中開始發慌,但想到一向都是自己把別人灌醉撂倒數星星,於是只好硬著頭皮繼續。當空酒瓶擺滿桌子時,遲遲發現眼前出現了許多星星,心中忐忑不安,報應來了,她破天荒被灌醉了,三秒鐘之後,她便什麼也不記得。

  再次醒來,發現躺在自家床上,頭痛欲裂,只想拿把刀把脖子上那顆東西給割下來,這時,耳邊傳來一個低沉的聲音:「醒了?」遲遲被唬了一大跳,轉頭,竟發現華誠坐在旁邊,看著自己,眼中含著一絲笑。

  「你怎麼在這裡?」遲遲驚問。

華誠輕描淡寫地回答:「在自己女朋友家中很奇怪嗎?」

  遲遲靜默了會,揉揉發痛的額角:「對不起,剛才頭很痛,出現了幻聽,可以再重覆一遍嗎?」

華誠簡明扼要地答道:「忘了嗎?妳已經是我女朋友。」聞言,遲遲打了個冷顫,瞬間將昨晚的事都記了起來。她、輸、了!遲遲頓覺五雷轟頂,腦中一片空白。

  「怎麼,想賴帳?」華誠趨近遲遲的臉,男性氣息縈繞在她鼻端,攪得她心煩意亂,怎麼辦?要遵守諾言而犧牲幸福,還是拋棄道義而死不認帳,活著還是死去,這是個問題。

  遲遲腦子裡正在進行天人交戰,臉頰上突然被印上一個吻,遲遲條件反射,抬起手,一巴掌向華誠搧去,但在半途中卻被華誠伸手攔住,並順勢將她壓倒在床上,牢牢盯著她:「記住,我最討厭被人打耳光,就算是自己的女人也不行。」

  「誰是你的女人!」遲遲想掙開他,卻發現自己引以為傲的力氣在他面前毫無用武之地,這對於從幼稚園開始便打遍天下無敵手的遲遲而言是一項致命的打擊。

  華誠,這個男人,讓她頭一次看見自己的軟弱,咬牙切齒,恨意盎然,卻無能為力,兩人互相對視著,愛恨情仇交織在視線中,忽地,華誠淺笑:「沒關係,我們的時間還很多。」說罷,他放開遲遲,站起身來:「我中午再來看妳。」接著,他走了出去,然後,我走了進來,事情便是這樣。

☆ ☆ ☆

「那妳打算怎麼辦?」我問:「我看他不會輕易放手的。」

  遲遲一直將頭埋在枕頭中,隔了很久,突然起身,飛快換好衣服,翻箱倒櫃,整理好行李箱,簡潔地對我說:「我要出去避一避。」然後便大跨步走了出去。

  留下我呆呆地站在客廳中,良久無語。

☆ ☆ ☆

  怕華誠向我要人,趕緊放了小妹半個月假,關了服飾店,剛好趁過年,休息一下。

  不知是不是忙慣了,待在家裡,居然無所事事,假日無聊,只好買幾本食譜來研究,沒想到可便宜了林昏曉這小子,現在早中晚三餐全在我這裡解決,比少爺還少爺。

  更氣人的是,有天他吃著吃著,突然抬頭看著我,問:「我發現這幾天妳為了給我煮飯,都沒去上班。」

  林昏曉,你這個大白痴,本末倒置了好不好!

☆ ☆ ☆

  一轉眼到了大年除夕,本來打算回家吃團圓飯,但我媽提前放出話來,說要回家可以,必須帶個男人,我懷疑她根本就是倩女幽魂中的姥姥轉世,專等著我這個聶小倩帶著書生回她那間蘭若寺。

  為了不亂傷無辜,我決定把大年除夕給睡過去,正要上床,有人卻敲起了門,誰啊,這麼不知好歹,我嘟囔著開門一看,發現是林昏曉。

  「想吃宵夜?」我覺得他找我一定是為了吃的,便轉身向廚房走去,但卻被他拉住。

  「走,去放煙火。」現在?我轉頭看著窗外黑漆漆的寒天,堅定地搖搖頭。

  「為什麼?」他問。

  「太冷了!」他將我上下打量一番,摸摸下巴,眼睛含笑:「我以為妳的脂肪儲量應該還可以應付。」我頓時怒了,我哪裡胖了,除了臉圓點、腰粗點、腿腫點,還有哪裡胖了!

  「好了,走吧。」他一把拉起我的手,不顧我的頑強抵抗,將我拖出了門。

☆ ☆ ☆

  來到河邊,放眼望去,黑壓壓的一片人,早就玩開了,漆黑夜幕上,佈滿煙火,姹紫嫣紅,絢爛璀璨,滿天火樹銀花,流光溢彩,無限繁華。

  我也是個人來瘋,馬上和林昏曉拿出煙火湊起了熱鬧,玩得不亦樂乎,終於累了,便在一旁坐下休息。

  林昏曉問:「開始是誰死都不來的,現在又玩得這麼樂?」

  我瞪他一眼:「還不是為了陪你。」

  他失笑:「那我還要謝妳了。」

  我大度地擺擺手:「不用。」他笑一笑,沒再說話,我拿出帶來的啤酒,打開,灌了一口,不禁咂舌,好冷,簡直在喝冰水,這種天氣,也只有遲遲才能喝的下。

  想起她,我嘆口氣,這女人,也不知躲到哪去了,電話也不來一聲,該不會被逮住了?我要不要去她家裡報個信呢?但是,憑她的身手,應該是沒問題的。

  正在胡思亂想,林昏曉用手肘碰碰我,示意我抬頭,我依言照做,一看馬上傻眼,這才發現周圍全是情侶,成雙成對,摟摟抱抱,恨不得融為一體。

  其中不少人正在大聲倒數:「十、九、八……」我一驚,嚇,難道他們想十二點時全體接吻?

  果然,十二點整,全部情侶抱在一起,當下只聽見一陣龐大的「啾啾」聲,在河岸上空徘徊,驚飛小鳥無數。

  忽然一股熱氣湊到我耳邊,一個低低的聲音問道:「要不然,我們也入鄉隨俗好了。」我轉頭清楚地看見林昏曉那張慢慢向我靠近的俊顏,挺直的鼻樑,清瘦白淨的臉龐,還有那雙墨黑的眼,像塊黑玉,像個絢麗的漩渦,將我拉近、拉近……

  幸好在要緊關頭,理智戰勝了情感……不,是戰勝了獸慾,我一把推開他的頭。

  「別耽誤姐姐看好戲!」我轉回頭去,表面平靜,心臟卻噗通直跳,好險、好險,差點就犯罪。

  人家林阿姨叫我幫忙給他兒子弄吃的,我卻差點把他兒子吃了!祝莞爾,妳這個披著羊皮的狼!

  「哈啾!」一陣寒風吹來,我適時打了個噴嚏,不是吧?自己說自己壞話也會打噴嚏?我無言。

  這時,林昏曉突然取下他的駝色圍巾,繫在我脖子上,我連忙推辭:「不用了。」他理都不理我,依舊給我圍得密密實實的,再拒絕下去就有點小家子氣,我只好作罷。

  圍巾是柔軟的羊毛,很暖和,初戴時絨毛將臉頰撫得癢癢的,鼻端傳來一陣淡淡的香皂味,在冷冷的空氣中有種異樣,我們之間的氣氛也有些異樣。林昏曉不再言語,將雙肘撐在身後,支起身子,閉目養神,只餘額前的頭髮在風中糾纏,煞是誘惑。

☆ ☆ ☆

  當晚回家後,我躺在床上沒多久,便感覺臉發紅,身體發熱,頭也一陣陣發暈。連打兩個冷顫之後,終於醒悟,我發燒了,強撐著身子,打開藥箱,才發現藥已經吃完。看來是天要絕我,我不再反抗,「咚」地一聲倒在床上,昏死過去。

  就這麼迷迷糊糊地躺著,彷彿漂在海上,晃晃悠悠的,整個身子都已經不屬於自己。

  腦子也沒閒著,一直在作怪夢,夢見我媽變成了樓下那棵大槐樹,張牙舞爪、牽藤攀枝,威脅我帶男人回家,我嚇地飛奔到街上,隨便抓住一個男人,仔細一看,居然是林昏曉,便卑鄙地把他給引到我媽面前,狗腿般地獻殷勤:「媽,妳想怎麼吃這小子?紅燒還是清蒸,要不要多加點蔥?」我媽大手一揮:「都不要,我要涼拌!記住,多加點醋。」我點頭如搗蒜,趕緊把林昏曉給拖到大鍋邊,準備推下去過水,可林昏曉抓住鍋的邊緣,使勁大叫我的名字:「祝莞爾、祝莞爾!」還把鍋搖得咚咚作響,我使勁一推,他便咕咚一聲掉進熱水中。

  可不知哪裡傳來咚咚聲和他的叫聲,我慢慢清醒過來,這才發現是林昏曉在敲我家大門。

  救星來了!我使盡全力爬起來,只覺腳下像踩著棉花,站都站不穩,一路跌跌撞撞地來到門口,一扭門鎖,便再也支援不住,往地上倒去,正當要把初吻獻給大地時,一雙手將我穩穩抱住。

  終於安全了,我神經一鬆,暈了過去。

☆ ☆ ☆

  再次睜眼,發覺額頭涼涼的,特別舒服,正要伸手去摸,卻被人攔住:「別拿下,那是冰袋。」

  我眨眨眼,發現林昏曉正坐在床邊,見我醒來,他將我扶起,靠在床上,去廚房盛了碗粥餵我喝下,隨後倒了杯清水,拿出幾粒藥丸,讓我服用,做完這一切,又幫我蓋好被子。

  我感激涕零又心懷愧疚,剛才在夢中居然把人家給涼拌了,實在不夠意思。

  吃了藥,又昏昏沉沉地睡下了,中途似乎聽見拉鏈響聲,微微睜眼,看見林昏曉正拿著我的包包,不知在找什麼。

「你找什麼?」我虛弱地問。

  「沒什麼。」他不動聲色地將手放在背後。

  我也沒力氣追究,只道:「餓了的話,去廚房看看,裡面有些剩菜,放在微波爐裡熱熱將就點吃吧。」

  「知道了。」他說:「妳好好休息吧。」我閉上眼,不一會,又睡著了,這次卻沒怎麼作夢,睡得很踏實。

  直到手機鈴聲把我吵醒,我揉揉眼,深吸口氣,咦,怎麼有股熟悉的味道,就像是那條圍巾上淡淡的香皂味,如幽魂般,化為絲絲縷縷鑽入體內,讓我全身寒毛豎起。

  難道說……我慢慢地睜開眼,林昏曉,正睡在我旁邊,我們的臉,相隔不到一公分,他的長睫毛,差點就掃到我臉上了!

  「啊!」但只叫了三秒鐘,林昏曉便把我的嘴給捂住,「妳好吵。」他說。

  我趕緊坐了起來,將被子擁在胸前,語無倫次地道:「你、你……我、我、我……我們、我們……」他也撐起身子,揉揉鼻樑,閒閒說道:「我知道妳在說話,但是我一句都聽不懂。」

  我趕緊做幾個深呼吸,讓自己稍稍平靜下來:「你幹嘛睡我旁邊?」

  「妳發燒了。」

  「然後呢?」

  「我照顧妳。」

  「我記得!但之後呢?」

  「之後我睏了,而且妳只有這一張床,所以……」

  我吸口冷氣:「所以你就睡了?」他瞥我一眼:「不然呢?難道大冬天睡地上?」

  「你可以回自己家去睡!」他淡淡說道:「那太麻煩了。」就這樣,我的初睡就獻出去了。

  並且,那個對象還滿不在乎的,真是,大年初一遇上這種事,怎一個慘字了得。

☆ ☆ ☆

  之後的幾天,林昏曉還是和以前一樣,到了吃飯時間便準時坐在我家飯廳中,只是,吃完飯後,這傢伙也喜歡賴在這裡,每次都要我三番五次地把他攆走,而且一旦問到關於他的問題都愛理不理的,怪癖。

  此話不提,光說自己,原以為懶在家裡便百事不愁,誰知該來的甩都甩不掉。

  這天上午,我接到了華誠的電話,心中一緊,果然厲害,還是被他給找到了!

  勉強心神應付了幾句,華誠態度很客氣,約我出去吃飯,沒膽子拒絕,只得應允。

  戰戰兢兢來到指定的餐廳,華誠已坐定,見我來,還為我拉開椅子,紳士風十足,但不能大意,這可是名副其實的鴻門宴!

  原以為華誠是想從我這打聽遲遲的下落,可想錯了,他和我談論的都是些不痛不癢的話題,直到一頓飯快結束了,壓根就沒有提及遲遲這兩個字。

  最後是我忍不住了,主動問道:「你是不是想知道遲遲在哪?」

  「妳會告訴我嗎?」華誠反問,我搖搖頭:「我也是不知道。」

  「沒關係。」華誠端起酒杯,微微一搖,暗紅色的酒在玻璃的世界中晃動,始終逃不出去,他勾勾嘴角,意味深長地說道:「我就在這等著她,她總會回來……不是嗎?」

  「嗯,那個……」我摸摸額角,努力尋找著適當的詞句:「遲遲,她談起戀愛來是很認真的,而且……」剩下的話應該是,而且你也不是她喜歡的類型,但估計說了之後我是沒命走出去了,所以還是咽下肚子為好。

  「妳認為我不會認真?」華誠微笑,嘴角微微上揚,勾起個漂亮的弧度,內斂而有味道,但我卻被嚇得屁滾尿流,忙解釋:「沒有,我不是這個意思……我的意思是,我、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

  「別緊張,和妳開個玩笑。」華誠淡淡看我一眼:「對了,妳剛才說,遲遲戀愛起來很認真……那個讓她認真的男人,是誰呢?」

  「哦,是我們大學中文系一個男生,叫任之光,他……」說到這,我猛然醒悟過來,遭了!一不留神,居然被他給套了出來,我就知道,我們這些善良老百姓哪鬥得過他們這幫黑暗的惡勢力呢!

  「他怎麼了?」華誠盯著我。

  「他……他們的事我也不是很清楚。」我低頭猛吃,把嘴塞住就不會亂說話了。

  「沒關係,反正那也沒什麼重要的。」華誠將酒杯湊在嘴邊,微啜了一口。

  不重要?我眨眨眼,那可不一定,話說當年,任之光是中文系有名的才子,人長得也不錯,戴副眼睛,斯斯文文的,遲遲呢,也算是出名的大美女,當然,是在沒打架的狀態下。

  兩人是名副其實的男才女貌,羨煞眾人,但突然有一天,沒有任何徵兆,兩人就分手了,這個事件成為我校第八大未解之謎,後來,在我的不懈努力下,終於明白事實真相。

  原來,那天晚上,兩人在小樹林中散步,卻好死不死地遇上群小混混,看見遲遲,眼神閃爍不定,意欲調戲。任之光本想英雄救美,可他平時把鍛鍊的時間都用在唸誦徐志摩的詩歌上,所以小混混不費吹灰之力「揮一揮手」便把他給打到草叢中去掛著。

  遲遲親眼目睹戀人受辱,內力提高、血量加滿、防禦值提升,瞬間將敵人秒殺。

  遲遲說得輕描淡寫,但我從其他途徑瞭解到,現場還是挺慘烈的,聽說其中一名倒楣鬼的蛋蛋被踢到,醫生斷言他可能從此不舉,聽說,只是聽說。

  不管怎樣,任之光覺得被女朋友救了,是奇恥大辱,從此便對遲遲避而不見,兩人分道揚鑣,故事到此結束。可初戀落得如此下場,遲遲開始灰心喪氣,至今也沒什麼心情再墜入愛河。

  所以我說,華誠你太自信了,正在回憶中,突然覺得如芒刺在背,下意識轉頭,居然看見林昏曉正坐在我身後。這才記起來,剛才接了華誠的電話,嚇得腦子一片空白,都忘了幫林昏曉準備午飯,也沒跟他說一聲就急著跑出來了。

  該不會是他餓了,又找不到我,就來餐館吃飯,可是居然來到這間,也太巧了吧。

  我緊皺眉頭,再悄悄回頭看一眼,正好與林昏曉冷冷的眼神對上,唬得我趕緊回頭。

  沒想到,這些全落在華誠眼中,他叫來服務生結帳,然後用下巴指指林昏曉,臉上暗含笑意:「祝小姐,本來應該是我送妳回家的,但……他可能不會同意,那麼下次再聊。」說完便轉身,準備離開。

  追根究底是你惹的禍吧!居然就這麼走了,不負責的男人,遲遲會喜歡你才怪,你等著,我會讓你如願我就不姓祝!

  「妳說什麼?」華誠忽然回過頭來,我堆起滿臉笑容:「我說謝謝你請客。」

  「不用謝,祝小姐,再見。」直到華誠的車離開視線,我才使勁拍著胸口,呼出憋住的氣。

  天啊,這個華誠,是人還是鬼,居然聽得見人的內心話,剛才差點把我嚇得尿失禁。

  一個禍星剛走,另一個馬上在我旁邊坐下,「他是誰?」林昏曉臉色看來不太好。

  但估計我的臉色也被嚇得好不到哪去,實在沒功夫理他,只想趕緊回家修養,便揮揮手:「你吃完了嗎,吃完就一起回去吧。」他本想說什麼,但大庭廣眾之下估計也不好發作,只能忍了下去。

  一路上我都處於驚魂未定狀態,他則處於默默思索狀態,所以兩人沒怎麼說話。

  一直到等電梯時,林昏曉看著那不斷變化的紅色數字,再次問道:「他是誰?」

  「他?」我嘆口氣:「唉,說來話長。」

  「有多長?一天一夜能不能講完?」我疑惑:「你幹嘛追究他是誰?」

  林昏曉轉過頭來看著我,認真地問道:「妳喜歡他?」我嫌命長了才會喜歡華誠呢,但……他是不是太過好奇了點?我將林昏曉這些天的行為在腦海裡過了一遍,忽然覺得有些不對,難道他……當下盤算了會,就算是我白痴好了,但還是有必要說清楚的,便故意拉下臉,說道:「我喜歡誰,不是你該關心的問題,朋友之間,也必須要有點隱私。」話音剛落,電梯門開了,我徑直走了進去,林昏曉停了兩秒,也跟了進來。

  電梯中一陣沉默,難堪的寂靜,回想起來,我剛才那番話語氣也太硬了些,便搭訕問道:「對了,你爸媽什麼時候回來?」

  沒有回應,禁不住轉身,卻發現林昏曉就站在我身邊,我嚇了一跳,下意識退到角落中,誰知他欺身上來,將我困住。我的臉瞬間紅透,心中惶惶然,不知林昏曉想幹什麼,也不敢抬頭,只能直視著他的胸膛,這才發現,原來他比我高這麼多。

  這也是我第一次意識到,他是個男人,我開始用力推他的身體,但雙手卻被他箝住,動彈不得。

  「妳喜歡誰對我很重要,因為……」林昏曉抬起我的臉,緊緊盯著我,一字一句地說道:「祝莞爾,我喜歡妳。」

  我如遭雷擊,心裡亂成一片,整個人嚇怔住,等回過神來時,竟發現他在向我靠近。

  背著光,只看見他稜角分明的臉龐上,那雙墨玉般的眼,牢牢地鎖住我,漩渦,絢麗而罪惡……

  他的唇覆在我的唇上,溫熱、輕柔,如羽毛,摩挲、揉撫。彷彿瞬間的知覺都集中在肌膚碰觸之地,那種感覺,太過鮮明,令人顫慄,他的舌長驅直入,攻城掠地,讓我潰不成軍。

  「叮」的一聲響,電梯門開了,朦朧之中,我看見門口站著兩個人,似乎是熟人,看清楚了,原來是林阿姨還有他丈夫,也就是……林昏曉的父母!腦子「嗡」地炸開,全身佈滿冷汗,我猛力推開林昏曉。

  但已經晚了,他爸媽什麼都看見了,只能祈禱電梯從十六樓掉下去,把我摔成肉醬,不用面對接下來的慘劇,但電梯穩穩地停著,這時,最恐怖的事情發生了,林阿姨走上前來,將我一把拉出電梯,氣急敗壞地問道:「祝小姐,是誰把我們家鎖給換了?怎麼打都打不開?」嗯?我睜大眼看著林阿姨,懷疑自己是不是幻聽。

  林阿姨,看不出您氣度這麼大,親眼看見我殘害自家兒子,居然不當回事?林阿姨將我拖到他們家門口,拿出鑰匙給我示範:「妳看,打都打不開……唉,是不是我兒子換的鎖?」我轉頭看向林昏曉,他將雙手閒閒放在胸前,眼睛看著別處,也不作聲,心中疑惑漸漸加深,像團攪在一起的絨線,只是亂,還不甚明白。

  這時,林阿姨又問了一句:「對了,祝小姐,今天我兒子出去的時候說了什麼時候回來沒?」我楞了一下,隨即忽然醒悟過來。

  林昏曉,這個現在站在我身邊的人,不是她兒子!身後傳來林昏曉的聲音:「妳兒子不會回來了,因為……他已經把這房子賣給了我。」

  因為受驚過度,之後我一直都處於恍惚狀態,只記得林阿姨費盡全力,終於將真正的兒子找了回來。

  幾個人一對峙,真相大白,因為高考壓力過大,林峰巒,林家真正的兒子和好友決定輟學作生意,但是哪來的本錢呢?「聰明」的林峰巒計上心頭,原來,林阿姨夫婦比較溺愛孩子,買房時便將房子寫上了兒子的大名,心想免得今後還要去辦過戶手續。於是,趁父母前腳一走,林峰巒後腳便把房子給賣了,而買主,則是林……不,則是我剛才吻的那個不知姓名的人!

  問明前因後果,林阿姨怒不可竭,立刻喝令兒子把錢拿出來,換回房子,但是……林峰巒喏囁著說:「錢……已經賠光了。」林阿姨再也忍不住,直接拿起雞毛氊子開始追殺林峰巒,她丈夫護子心切,連忙去阻止他們,三人頓時混戰成一團,煞是熱鬧。我捧住隱隱作痛的頭,長長嘆口氣,耳邊傳來那個自稱林昏曉的人閒閒的聲音:「我餓了,回去煮飯吧。」

☆ ☆ ☆

  實在不想面對這場鬧劇,我便趁亂跑到遲遲家去睡了一晚。可該面對的還是得面對,經過一天一夜的心理建設,我忐忑不安地返回。

  經過林昏曉家門時,我屏氣凝息,躡手躡腳,生怕被發現,眼看就要勝利之際,身後傳來他的聲音:「妳回來了。」不情不願地回頭,看見他倚在門邊,悠閒地看著我。

  「林阿姨他們呢?」我問。

  「搬走了。」我吞口唾沫:「你是說,我們今後就是鄰居了?」

  他點點頭:「沒錯。」我僵硬地笑笑,然後……飛快跑到家門前,掏出鑰匙,打開房門,奔進屋裡,轉身關門,動作一氣呵成,趴在門上,長吁口氣,還好還好,躲過一劫。

  「妳在躲我嗎?」不、會、吧,我吸口涼氣,緩慢地轉過頭,看見他不知何時已經進了屋子,就站在我身邊,伸出一隻手,眼中含笑:「重新認識一下,我叫莊昏曉。」

  也許他並沒什麼惡意,可我正是敏感期,覺得他的笑意十分刺眼,又想起自己被他耍了這麼久,頓時怒火中燒,瞪他一眼:「你這個騙子!」

  「我沒騙過妳。」林昏曉,不,是莊昏曉不慌不忙地回答:「我從來沒說過,我姓林。」

  「你還說沒有,你明明……」說到這,我啞口了,好像他真的沒有說過他姓林,只叫我喊他的名字,還有,每次問及他的情況時,都只是閉口不談……想到這,真想搧自己一耳光,那天明明聽見電梯中那兩個人說十六樓有人搬家,怎麼就不問清楚呢?

  但是,這個莊昏曉也別想裝無辜,「你明明知道我弄錯了,為什麼不說清楚?」

  他聳聳肩:「我本來想吃完飯便告訴妳的,誰知道妳做的菜還不賴,所以我就想,還是等妳自己發現好了。」

  「哦,追根究底還是我的錯,是我自己太笨。」我冷笑一聲。

  「怎麼,真生氣了?」莊昏曉想過來拉我,我下意識退後一步,咬了咬下唇,道:「你房子買多少錢,我幫他們還了。」天知道,像我這種敗家女,哪有這麼多錢,也不過是嘴上說說。

  莊昏曉皺眉:「怎麼了?」想起電梯中那個吻,原以為是自己佔便宜,哪知道是被別人佔了便宜,我的小宇宙爆發,忽然大聲對他吼道:「我不想和你這種趁人之危的人作鄰居!」

  莊昏曉直直地看著我,黑色的眼眸中一片平靜,也許在那深處有什麼東西,但我可能永遠不會知道,他轉身走了出去,我靠在門上,聽著他遠去的腳步聲,心中五味雜陳。

☆ ☆ ☆

  第二天早餐,莊昏曉沒有來;中餐,莊昏曉也沒有來;晚餐,莊昏曉還是沒有來;第三、四、五……一直到第八天,他依舊沒有出現。並且,在這幾天,隔壁一直沒什麼動靜。我實在禁不住好奇,跑去問了下社區警衛,得知就在和我吵架那天,莊昏曉出去後就沒再回來。

  難道,是我說得太過分了?但是,他確實是趁人之危啊,就這樣把林家給趕出去了,實在……哎,不想了,我推著購物車,向收銀台走去。

  突然肩上被人拍了一下,回頭,竟發現是林阿姨,「祝小姐,妳來買菜啊?」林阿姨熱情招呼道,又看了眼購物車,「喲」了一聲:「妳一個人吃得了這麼多嗎?」

  多?我低頭,這才發現購物車中堆滿了菜,而且,全是……那個人喜歡吃的。

  見鬼了,他都不在了,我幹嘛還買這麼多,習慣真是會害死人。擔心林阿姨的近況,我忙問道:「林阿姨,你們現在住在哪裡?怎麼一直都聯絡不到你們,對了,我幫你們找了間空屋,是朋友閒置下的,環境還不錯,我們一起去看看吧。」林阿姨詫異:「怎麼,莊先生沒有告訴妳?」

  輪到我丈八金剛摸不著頭腦:「告訴我什麼?」

  「莊先生送了一間新房子給我們,本來我們不好意思要的,但他堅持,說什麼我們賣給他的房子是塊風水寶地,有個免費廚師很值得……我也沒聽懂他是什麼意思,但莊先生確實是個好人,他私下和我兒子談了半個小時,之後我那不孝子就像變了個人,發奮圖強起來,說要好好學習,今後要像莊先生一樣當個軟體設計師……」我忙打斷她:「是哪天發生的事?」

  「就是妳不在那天啊,哎,這個莊先生,一表人才,人品也好,沒得說了……」林阿姨不厭其煩地誇獎著莊昏曉,每一聲都讓我心中一沉,好像有點冤枉他了。

  從超市回來,我在莊昏曉家門口晃悠了幾十圈,終於忍不住,將耳朵貼在他房門上,仔細聽了許久,裡面沒有一點動靜。果然,還是沒回來,看來是真的生氣了,其實想想,莊昏曉並沒什麼罪大惡極,也就騙了幾頓飯吃,還有那個吻,繼續再想了想,我也沒有損失,更重要的是,人家還是我的救命恩人呢,沒有他,我估計都燒成人乾了。

  哎,現在說這些有什麼用?也許,他永遠都不會回來了,我落寞地打開門,緩慢地走了進去,將菜放在桌上,不住地搖頭嘆氣。

  「妳回來了?」一個聲音問道。

  「嗯。」我點點頭,嗯?猛地轉身,速度太快,扭了脖子,疼得我呲牙咧嘴,但在劇痛中,眼睛沒有罷工,我清楚看見莊昏曉,坐在我家沙發上。

  「快煮飯吧,我餓死了。」說完,莊昏曉打開電視,看了起來,一派雲淡風清的樣子,就像什麼也沒發生過。

  「哦……好。」我收起下巴,馬上跑到廚房去,乒乒乓乓地煮起來。

  菜剛弄好,莊昏曉也不等人叫,自己便吃了起來,彷彿很餓的樣子,我悄悄抬眼,幾天不見,他似乎憔悴了不少,臉上有微微的鬍渣。從林阿姨口中得知,莊昏曉是個軟體設計師,今年二十七歲了,本來打死也不相信,可仔細想想,有些男人確實是看不出年齡的,電視上那些男明星,五十多歲還能演二十歲的小夥子,觀眾不也一樣買帳。單說莊昏曉吧,整天穿休閒服,加上我又先入為主,確實是容易讓人誤解的。

  他現在的舉動應該算是和解吧,我也不好再僵下去,吃完飯,趁他在沙發上休息,便端了盤水果去,主動問道:「你這些天都沒在家嗎?」

  莊昏曉點點頭:「公司有款新軟體出了問題,這一個星期都在搶修,今天凌晨才完工。」他停了會,輕輕瞟我一樣:「怎麼,擔心我?」

  「擔……心你,」我故意放聲大笑:「你身強體壯的,我幹嘛要擔心你?」

  莊昏曉將身子挪近幾寸,靠近我坐著,把手臂搭在我身後,嘴則緩緩湊近我的頸子,溫溫吐氣:「那……妳剛才幹嘛撅著屁股聽我屋子裡的聲響呢?」這話讓我緊繃的身體發熱,羞惱的熱,原來他看見了!

  「呵呵……聽不懂你在說什麼。」我忙起身,準備去廚房洗碗,以求逃避尷尬,但是,腦海中突然出現一個疑問……

  「你是怎麼進來的?」難怪一直覺得哪裡有什麼不對勁,現在終於發現了,我走的時候明明把門鎖得好好的,莊昏曉難道會穿牆術?

  「開門進來的。」他拿出把鑰匙在我眼前晃了晃。

  記起了,我發燒時迷糊中發現他在翻我的皮包,原來是拿我的鑰匙去複製了!

  「快還給我!」我不顧淑女風範,撲上前去搶奪,他自然不給,我們兩人在沙發上滾過來滾過去,滾過去又滾過來,弄得頭髮鬆散、衣衫凌亂,到最後停下來時,才發現,我壓在莊昏曉的身上。

  姿勢確實有些曖昧,但我也管不了這麼多,雙手緊緊抓住他的衣服,命令道:「把鑰匙還給我!」

  他靜靜地看著我:「祝莞爾。」

  「什麼?」

  「妳走光了。」

  什麼?我低頭一看,果然,因為家裡開著暖氣,穿得很少,領口又比較開,所以一俯身,就被莊昏曉給看光光了!更悲慘的是,他還抬抬眉毛,似笑非笑地說了句:「三十二A?我虧了。」

  我彎彎眼睛,將手伸到他腹部以下,輕輕一握,「直徑兩公分?我虧了。」

  然後趁莊昏曉目瞪口呆之際,迅速奪過鑰匙,轉身瀟灑地走進廚房,哼著小曲,洗起小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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